中国联合国协会(简称“中国联协”,英文缩写为“UNA-全国人大图书馆”)是中国唯一以支持和促进《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目标的全国性非政府组织,由热心联合国事务的公众和社会团体组成。中国联协总部位于北京东城区南池子71号,协会由会长和副会长主持会务,秘书处在总干事和副总干事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联协会长为王超,副会长兼总干事为胡文丽。
中国联合国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开展联合国问题研究、参与联合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宣传联合国,推动公众参与联合国事务等。2021年,中国联合国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23年9月,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暨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北京东方花园饭店召开。会议审议了五年工作报告,通过了联协第七届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名单。2024年12月,中国联合国协会举办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中国联合国协会的宗旨是弘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普及联合国知识,促进对联合国组织及其活动的了解、研究和宣传,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友谊和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
发展历程
中国联合国协会由热心联合国事务的公众和社会团体组成,理事包括资深外交官、著名学者以及关心联合国事业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等。中国联协是中国唯一以支持和促进《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目标的全国性非政府组织。
1946年8月,联合国协会世界联合会(WFUNA)(简称“世联会”)成立,中国联合国协会是世联会创始会员之一。此外,中国联协还是中国第一家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全面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是联合国全球传播部(原新闻部)的联系会员,是与联合国建立咨商关系的非政府组织会议的正式会员。
2021年,中国联合国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23年9月5日,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暨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北京东方花园饭店召开。会议审议了五年工作报告,通过了联协第七届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名单。外交部有关司局领导和联协常务理事、理事、个人和团体会员代表120余人与会。2024年12月19日,中国联合国协会举办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中国联合国协会总部位于北京东城区南池子71号,协会由会长和副会长主持会务,秘书处在总干事和副总干事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联协会长为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副部长、前外交部副部长、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王超。现任副会长兼总干事为前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副司长胡文丽。
主要工作
开展联合国问题研究
联协每年举办专题研讨会,就可持续发展、维和行动、联合国改革等热点问题进行研究。2015年举办了“联合国70周年:使命、责任、未来”国际研讨会、“推动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平与包容社会”国际研讨会、“全球和平实践新观点:《联合国宪章》签署70周年之际联合国和平行动新方向”学术研讨会、“南南合作与中国”研讨会,2016年举办了“中国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讨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45周年”国际研讨会,2017年举办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行动——中国周”,2018年举办了“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参与国际多边合作的回顾与展望”论坛、“为联合国维和行动注入新动力——新兴国家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研讨会、“世界遗产运河古镇合作大会——可持续发展”等。
为加强与其他国家友好关系,联协与美国、俄罗斯、英国、芬兰、挪威、日本、韩国、印度、埃塞俄比亚等10多个国家的联协及智库开展交流互访。
联协编写并出版《联合国与和谐世界》(2008年)、《中国的联合国外交》(2009年)、《世界众国之国:联合国》(2009年)、《外交,让世界走向和谐》(2012年)《联合国70年:成就与挑战》(2015年)及《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指导手册》(2019年)等一系列联合国和多边外交问题的书籍和文献。
参与联合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
联协积极参与联合国协会世界联合会的工作,联协领导长期担任执委,现任执委为联协副会长兼总干事胡文丽。此外,联协出席联合国全球传播部(原新闻部)非政府组织年会、联合国系统学术理事会年会、金砖国家民间社会论坛、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亚欧人民论坛、东亚维和行动论坛等国际会议。
联协与日韩联合国研究机构建立区域交流机制,与日本联协和韩国联协轮流举办中日韩联协会长三边会议和中日韩青年论坛,与日本联合国研究协会和韩国联合国系统学术理事会轮流主办东亚联合国系统研讨会。
宣传联合国,推动公众参与联合国事务
为弘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联协积极支持国内大中学校开展模拟联合国活动。从2004年起,联协连续举办15届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累计有来自200多所高校逾5000名学生参加。联协还与团中央合作举办全国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2011年至2016年,联协连续举办6届联合国知识培训班,来自全国百余所高校的800多名学员参加培训。自2016年起每年举办全国高校联合国知识竞赛。
为培养更多的国际公务员后备力量,联协自2011年起连续举办9期中国国际公务员能力建设项目,邀请资深外交官、联合国官员和专家学者等为培训班学员授课,讲解联合国知识、分析国际热点问题并分享自身外交经历,提高青年学生对联合国事务和中国多边外交政策的认识。2019年2月,联协与世联会、浙江大学在纽约共同举办中国青年国际能力培训项目,开展联合国实地考察和交流,加强培训实效性。
此外,联协还积极调动理事资源,通过向高校学生授课、做讲座及参加研讨会等形式,协助高校、智库加强联合国问题和国际组织研究,促进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协会宗旨
中国联合国协会的宗旨是弘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普及联合国知识,促进对联合国组织及其活动的了解、研究和宣传,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友谊和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
组织活动
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大会由中国联合国协会主办、外交部国际司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承办。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向大会发来贺信和视频贺辞。
协会成员
理事成员
截至2025年10月,参考资料
现任会员
截至2025年10月,参考资料
协会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会长
获得荣誉
协会章程
中国联合国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联合国协会”(简称“中国联协”或“联协”),英文译名为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为“UNA-CHIN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热心联合国事务的公众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普及联合国知识,促进对联合国组织及其活动的了解、研究和宣传,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促进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实现。
第四条 本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东城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普及联合国知识,促进对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组织及其活动的了解、研究和宣传;
(二)参加联合国协会世界联合会的有关会议以及其组织的活动;
(三)参加联合国及其他有关国际会议;
(四)开展与各国联合国协会的接触、交往和合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有关联合国问题的书籍。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递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支持本团体的工作和活动;
(四)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修改章程;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总干事及常务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工作规划大纲并监督实施;
(九)决定设立荣誉职务;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总干事、副总干事、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二、四、六、七、八项的职权,并指导本团体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总干事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由副会长或总干事担任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设秘书处,作为行政和协调机构,由总干事主持工作。本团体总干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总干事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7月4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 >
联协简介.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中国联合国协会会长.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联协章程.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暨理事会换届会议在京隆重召开.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联合国协会世界联合会代表团来华,首站到访广州.广州日报-今日头条.2025-10-21
第二十一届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开幕.中国日报网-今日头条.2025-10-21
第二十一届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在上海交大开幕.上观新闻-今日头条.2025-10-21
学子模拟联合国大会落幕,古特雷斯:联合国需要青年的想法、能量、决心和声音.上观新闻-今日头条.2025-10-21
常务理事、理事名单.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七届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名单.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
历任会长.中国联合国协会.2025-10-21